标题 | 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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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 |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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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 |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》的通知 京残发〔2021〕16号 各区残联、燕山残联,经开区社会事业局: 按照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(2021年)》所列服务项目规定,现将根据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》修订并形成的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《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,“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”同时切换。《关于印发〈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规范〉的通知》(京残发〔2018〕60号)同时废止。
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19日 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 |